根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试鸣防空警报,并在试鸣的五日前发布公告”的有关规定,益阳市人民政府定于2018年11月1日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共19分钟)
2018年11月1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8分。
二、鸣放载体
1、本市所设防空警报器、电子屏多媒体警报器。
2、益阳人民广播电台实时转播人民防空警报信号。
3、益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动升降警报系统流动发放人民防空警报信号。
三、鸣放标准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长鸣,时间为3分钟。
三次警报即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鸣放时每次间隔时间为5分钟。以上警报信号均按一个周期试鸣。
四、请市民听到警报信号后,不要恐慌。
特此公告。
益阳市人民政府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