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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8-01-19 15:24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根据省教育厅【201831号《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寒假期间有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

各单位及各级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树立安全意识,全面排查隐患

各单位及各级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学生公寓安全、实验实训室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进行逐项排查,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前期安全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彻底整改,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对做好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重点加强旅途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骗、防盗、防意外伤害方面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做到全覆盖。要提醒师生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四、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单位要落实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要根据职责范围制定有关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及时妥善处置。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三级防火责任制”,责任明确到岗位、人员。要加强对非在编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管理,对非在编人员的住所加强检查,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格执行各项安全防火规定和值班制度;寒假前务必清除杂物和易燃品,切断所有电源,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

保卫部门要加强门卫值守,严格对外来人员的查证和对携物出校人员的查验。加强校园巡逻,特别要加强夜间和事故易发地段的巡逻,尤其要做好对重点要害部位的保护工作。做好接、处警服务,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校园交通事故发生。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的维护工作,加大检查和监督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和防范措施。

学生管理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严格门卫制度,对进入学生公寓的人员要严格验证和登记。要严禁学生使用违章电器、乱拉乱扯电线等违章行为。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留校的学生,各院要指定专人负责。

基建后勤部门要做好对水、电、暖、气、电梯、校舍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对校园内的地下管网进行全面检查,杜绝安全隐患。根据冬季特点,切实做好防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的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好有关防范措施。严格校内各种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各类施工必须要有醒目提示,夜间必须有警示灯,切实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件。切实做好冬季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五、加强值班值守 强化应急管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放假期间如发生各类事故、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党政办和综治办报告;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要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始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严格执行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按规定不得隐瞒、不报、误报、漏报或迟报。党政办(维稳办):6353036;保卫处(综治办):6353133;朝阳派出所报警电话:6803110 

请各单位于1月23日前将寒假值班安排表(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分别交党政办和保卫处办公室各一份。

特此通知。

 

                      湖南城市学院党政办  综治办

                  20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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