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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2020-01-08 16:02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湘教通〔2020〕4 号

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普通高校,厅委直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9〕54 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教育系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事故和我省湘潭“9·22”、浏阳“12·4”重大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举一反三、绷紧神经,摸清找准本地本校和本单位的重大风险隐患,抓住关键要害,细化强化防范管控措施,有效防范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特别是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加强风险隐患重点管控,确保师生安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安委的要求和省教育厅《2019 年教育安全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针对冬季季节、岁末年初教育安全工作规律和特点,主动协调当地综治、公安、交通、消防、城管、食药监等部门,深入开展教育安全隐患问题集中整治,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与全过程的规范管理;要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对学生宿舍、食堂、活动中心、图书馆(阅览室)、博物馆、实验室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师生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老旧电器线路进行检修维护;要加强冬季校车安全监管,扎实推进校车安全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有效防范校车安全事故;要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传染病及流行病预防工作;要认真做好防踩踏工作,明确学校、幼儿园楼道(通道)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在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落实好学生上下课有序出入楼道的疏导、教职工在楼道定点时段值守等制度,加强学生应急逃生演练,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强雨雪冰冻等可能出现的灾害天气的监测预警,及时提醒学生注意上下学出行安全;要深入开展学校危旧房屋、棚架构建物及配套设施排查整治,防止积雪承重、大风等原因倒塌。各地各校要在寒假前专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提醒师生注意假期安全,寒假期间有学生留校的,要重点落实好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相关保障工作。

三、强化应急响应,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制定完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重要岗位 24 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要完善应急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报告突发事故或紧急情况,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要加强执勤备战,提前做好应急演练装备、物资等应急保障工作,坚决打赢各类事故灾害遭遇战。当前“两会”“两节”在即,安全防范任务更加繁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将进入攻坚阶段。

各地各校各单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安委统一部署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推进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岁末年关安全稳定。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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