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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党政、群团、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湘城院发〔2017〕82号)》《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湘城院发〔2017〕83号)》的要求,对二级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进行考核,现予以公布,见附件。若有异议请于1月12日前反馈至保卫工作部。
保卫工作部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