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湘公通【2008】46号)
条件: 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的新生,需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落户的。
材料: 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劳动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及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城市学院保卫处联系电话:6353133 朝阳派出所人口大队联系电话:4292023
办公时间: 湖南城市学院保卫处: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夏)/14:00-17:00 朝阳派出所人口大队: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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