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只要是通过非官方授权的渠道访问境外网络,无论动机如何、时长多少,都属于非法"翻墙"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购买/使用非正规VPN工具:市面上流通的各类“加速器”“跨境上网工具”,只要是能突破网络限制访问境外受限网站的,都属于非法翻墙工具。
2.安装修改网络配置的软件/插件:通过浏览器插件、系统代理设置、破解软件等方式绕过监管访问境外网站。
3.租用境外服务器自建翻墙渠道:自己搭建VPN、代理节点供个人或他人使用,这种行为性质更严重,还可能触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4.使用境外SIM卡、漫游服务访问受限网站:部分人以为用境外手机卡上网就不算违法,本质上仍然属于绕过国内监管的非法联网行为。
5.通过“翻墙盒子”等硬件设备上网:专门改装的网络硬件设备,只要能实现非法访问境外网站的功能,使用即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