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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在全校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自查自纠的工作方案
2018-04-27 10: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促进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上,按湘文明办〔2018〕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深入宣传教育、倡议引导、立规明约、监督整治,使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全校广大教职工节俭意识和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文明素养和全校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内容

(一)严禁教职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校所有教职工要严格落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4〕26号)、《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文明办〔2018〕5号)精神,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和其他喜庆事宜。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邀请和接受亲戚以外人员参与。婚礼宴请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不得超过300人(30桌),葬礼一律从简操办、控制规模,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婚事不滥发请柬,工会和离退休处发布讣告须在本分工会内或家属区。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

二、工作措施与步骤

1.宣传发动(2018年4月)。宣传部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报刊、网络、微信及宣传标语、板报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发动,组织教职工深入学习。工会利用工会活动、看望走访会员等机会,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理念常挂口头,落在实处,让理念入脑入心。离退休处在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老职工时,要注意传导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新理念。校属各单位把学习宣传贯彻贯穿全过程,促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真正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做到人人皆知、人人践行。

2.自查自纠(2018年5月)。全校教职员工根据湘文明办2018五号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如有违规行为,请于5月10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本单位负责人。

3.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校纪委监察处、宣传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教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电话:6353061。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在全校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是深化全省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对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校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抓具体工作落实中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2.严格落实责任。校属各单位党组织要把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实抓具体;校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确保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落到实处。纪委监察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教职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宣传部要加强牵头组织、统筹协调,深化宣传引导,着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3.强化示范带头。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带头管好自己与家人,教育引导亲戚朋友和身边群众严格遵守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操办婚礼前、操办丧礼后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使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成为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日常行为自觉。

4.严肃问责通报。校纪委监察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把查处教职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执纪审查的重要内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

5.校属各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参照此方案要求执行。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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